壓力表新國標《一般壓力表》GB/T1226-2001解讀(二)
(技術(shù)要求部分)
1. 技術(shù)要求
1.1 正常工作條件
1.1.1儀表正常工作環(huán)境溫度為~40℃~70℃。
1.1.2儀表正常工作環(huán)境振動(dòng)條件應不超過(guò)GB/T4439規定的V。H。3級。
1.1.3儀表的壓力部分一般使用至壓力測量范圍的3/4。
1.2參比工作條件
在下列條件下,儀表的基本誤差、回差、輕敲位移及指針偏轉的平穩性應符合本標準有關(guān)的規定;
a) 環(huán)境溫度為20℃±5℃;
b) 儀表處于正常工作位置(指垂直安裝)
c) 負荷變化均勻;
1.3基本誤差
儀表的基本誤差以引用誤差表示,其值應在下表規定的示值基本誤差限內。
精確度等級 |
基本誤差限
(以量程的%計) |
零點(diǎn) |
測量范圍
90%以上部分 |
測量范圍
其余部分 |
帶止銷(xiāo) |
不帶止銷(xiāo) |
1.0 |
1.0 |
±1.0 |
±1.6 |
±1.0 |
1.6 |
1.6 |
±1.6 |
±2.5 |
±1.6 |
2.5 |
2.5 |
±2.5 |
±4.0 |
±2.5 |
4.0 |
4.0 |
±4.0 |
±4.0 |
±4.0 |
注: |
1 儀表的精確度等級由“除測量范圍90%以上部分外的其余部分”的基本誤差限來(lái)表示。 |
2 對于有特殊要求的儀表,經(jīng)用戶(hù)與廠(chǎng)商協(xié)商后,可在測量范圍上限值的10%以下、90%以上區域內降低一個(gè)精確度等級。 |
老國標的基本誤差為下表規定
精確度等級 |
基本誤差限
|
零點(diǎn) |
測量上限 |
其余部分 |
帶止銷(xiāo) |
不帶止銷(xiāo) |
1.0 |
1.0 |
±1.0 |
±1.5 |
±1.0 |
1.5 |
1.5 |
±1.5 |
±2.5 |
±1.5 |
2.5 |
2.5 |
±2.5 |
±3.5 |
±2.5 |
4.0 |
4.0 |
±4.0 |
±4.0 |
±4.0 |
1.4回差(老國標名稱(chēng):來(lái)回差)
儀表示值回差應不大于基本誤差限的絕對值。
1.5指針偏轉的平穩性
在測量過(guò)程中,儀表的指針不應有跳動(dòng)和停滯現象。
1.6輕敲位移
在測量范圍內的任何位置上,用手輕敲(是指針能自由擺動(dòng))儀表外殼,指針指示的變動(dòng)量應不大于基本誤差限絕對值的1/2。
1.7溫度影響
當使用環(huán)境溫度偏離20℃±5℃時(shí),儀表的示值誤差(包括零點(diǎn))分別不應超過(guò)下式規定的范圍。
△=±(δ+K△t)
1.8超(靜)壓
壓力表及壓力真空表的壓力部分應按下表的規定,承受超(靜)壓試驗。
壓力部分上限值
Mpa |
負荷
(壓力部分上限值%) |
時(shí)間
h |
超壓 |
靜壓 |
0.1~6 |
125 |
-- |
0.5 |
10~60 |
115 |
-- |
0.5 |
>100 |
--- |
80~90 |
4 |
老國標的超負荷規定如下:
壓力表及壓力真空表的壓力部分應按下表的規定,承受30Min的超負荷試驗。
壓力部分上限值Mpa |
負荷(壓力部分上限值%) |
0.06~6 |
125 |
10~60 |
115 |
100~160 |
110 |
新老標準的區別:壓力部分上限值大于等于100Mpa量程的壓力表不做超壓試驗,只做靜壓試驗。
1.9交變壓力
儀表應按下表規定承受交變壓力試驗。
量程
Mpa |
交變幅度
(量程的%) |
交變頻率
次/min |
交變次數 |
~0。1;≤60 |
(20%±5%)~(75%±5%)范圍內
幅度不小于50% |
60±5 |
30000 |
≥100 |
30~50 |
20000 |
老國標的交變負荷試驗規定如下:
儀表應按如下規定承受正弦波形的交變負荷試驗。
儀表外殼直徑 mm |
量程 Mpa |
交變幅度(量程的%) |
交變次數 |
<100 |
~0。1;≤6 |
20~80 |
30000 |
10~60 |
30~70 |
>100 |
~0。1;≤6 |
20~80 |
10~60 |
25~75 |
100~160 |
30~70 |
20000 |
二者的區別;新國標增加了交變負荷的頻率。
1.10指示裝置
1.10.1零點(diǎn)
儀表的零標度線(xiàn)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:
a) 壓力表的零標度線(xiàn)應位于標度的左端;
b) 真空表的零標度線(xiàn)應位于標度的右端;
c) 壓力真空表的零標度線(xiàn)應位于兩種標度的中間,真空部分標度從零向左,壓力部分標度從零向右。
1.10.2標度
1.10.2.1儀表標度的型式和比例應符合JB/T9253規定,儀表允許采用粗線(xiàn)。粗線(xiàn)的寬度應不大于1。2mm。
儀表的中標度線(xiàn)和短標度線(xiàn)的寬度應不大于粗線(xiàn)的1/3。
1.10.2.2 零標度線(xiàn)
帶止銷(xiāo)儀表的零標度線(xiàn)對理論零點(diǎn)向負荷增加方向的偏移應不大于除測量范圍90%以上部分外的其余部分基本誤差限絕對值;無(wú)止銷(xiāo)儀表的零標度線(xiàn)在表盤(pán)上標示的范圍應不大于除測量范圍90%以上部分外的其余部分基本誤差限絕對值的2倍。
1.10.3 指針
儀表的指針應符合JB/T9252的規定。
1.10.4 指針與標度盤(pán)間的距離
儀表指針與標度盤(pán)間的距離應符合下表的規定。
外殼公稱(chēng)直徑
mm |
指針與標度盤(pán)之間的距離
mm |
40;60 |
0.5~2.5 |
100;150 |
1~3 |
200;250 |
1~4 |
新舊標準的區別:
老標準規定:儀表指針與標度盤(pán)平面間距離應在1~3mm范圍內,指針回旋時(shí)它與標度盤(pán)平面間距離的變動(dòng)量:外殼公稱(chēng)直徑小于或等于150mm時(shí)應不大于1mm;外殼公稱(chēng)直徑大于或等于200mm時(shí)應不大于1.5mm.
1.11 外觀(guān)
儀表的可見(jiàn)部分應無(wú)明顯的瑕疵、劃傷、接頭螺紋應無(wú)明顯的毛刺和損傷;標度、標示等應清晰、正確和完整.
1.12 耐工作環(huán)境振動(dòng)性能
儀表應能承受符合GB/T4439中規定的V.H.3振動(dòng)等級的振動(dòng),振動(dòng)后應無(wú)機械損傷.
1.13 抗運輸環(huán)境性能
儀表在包裝、運輸條件下應能承受JB/T9329的規定,其中:
a)高溫、低溫和相對濕度項目不要求做;
b)自由跌落高度為250mm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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